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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的故事

照顧者黃女士的媽媽患有認知障礙症,由於黃女士有自己的家庭,照顧工作主要落到爸爸身上。

三度走失:

曾試過爸爸因疲倦而在午間時份睡著了,未有為意媽媽自行外出。到爸爸醒覺時,才發現媽媽連銀包、鎖匙、證件什麼也沒有帶便外出了。

尋人經過:

當時家人非常擔心,黃女士及家人自行製作了尋人啟示,並到媽媽居住地區範圍內的各屋苑管理處尋求協助,又到過以往居住過的中西區尋找及于區內張貼啟示,希望能儘快找到媽媽。家人亦親自把尋人啟示帶到巴士總站及向巴士公司查詢,並請求有關職員多加留意。

到了淩晨一時許,雖然媽媽走失*不足24小時,但單靠家人的力量實在難以成功尋回媽媽,故最後到警署尋求協助。

第二天,警方查問家人是否願意於「雅虎」、報章或電視發放尋人資訊。家人擔心若在報章及電視發放尋人資訊,會令事情過於張揚,所以最後決定先在「雅虎」發放尋人資訊。但警方表示,如第二天仍未找到,則要考慮在報章及電視上發放資訊。

結果在「雅虎」發放資訊當天,便有途人於沙田圍火車月臺遇到走失了的媽媽,並帶她到警署,幸好當時媽媽能說出家人電話,方能成功尋回。媽媽經過三日兩夜的走失經歷已顯得十分憔悴,最後家人到沙田圍警署接媽媽,及親自返回東區警署銷案。

照顧者的感受:

黃女士表示媽媽走失期間,心情都很慌亂,甚至現在想起都仍然感到十分害怕,擔心有再次走失的危機。

 

對於媽媽走失的經歷,黃女士希望公眾人士有以下的關注:

  1. 如在街上遇到像黃女士的媽媽般只穿著睡衣及沒有攜帶任何行裝卻四處走的長者,應多加留意。

  2. 公眾人士應多些留意街上的長者,如留意到長者上車沒錢付款,不妨多問一句或關心一下,可能那位就是走失了的長者。如巿民發現走失長者,希望大家能幫忙聯絡警方。在走失過程中,黃女士的媽媽一分錢也沒有,卻能乘搭公營運輸工具到沙田圍,想必有好心人或司機讓黃女士的媽媽乘坐免費車,但他們如能多問一句,或可能及早辨識到長者的情況並提供適當的協助。

  3. 如遇長者不懂接聽手提電話,不妨上前提供協助。黃女士提及到,曾試過在媽媽走失期間致電她的平安手機,可是媽媽卻沒有接聽,幸得途人代媽媽接聽電話,並把媽媽帶至警署,家人才能與媽媽相聚。

*根據警方建議,若家屬懷疑長者走失,便應立刻報警求助,家屬毋須待至長者走失24小時後才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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